广东省、广州市也已经明确规定:取消管道煤气初装费。
取消初装费后, 虽然仍然还没看到广州市的具体操作办法,但是目前,煤气公司提出,在小区红线内的煤气管道工程费用由发展商负责,他们只负责到外面到红线这部分。问题就在这里了,如果红线内的费用由发展商负责,不是由煤气公司负责,这笔费用如果要打进房价,那么作为业主岂不是又要多掏腰包了?如果不打进房价,那么发展商的成本又会提高了,这必与企业“效益至上”有所矛盾了。
某政协委员很早也提出了这点:目前公用事业中垄断行业的“霸王条款”分为无偿将消费者的财产转变为企业的资产、用租赁费的形式强迫消费者支付非消费性支出和垄断市场三大类。
举例说,像电信部门的初装费、电力部门的增容费、煤气公司的管道煤气初装费等等,名义上是需要用这些钱购置设备、安装管线等等,但是设备和管线是企业的资产,他们本来应该向社会发行股票,筹集资金购置资产,并给予投资人其投资额所对应的管理权和分红。如固定电话和小灵通的月租赁费、移动电话的月租费和双向收费、煤气的基本用气收费等等,实际上这些是设备的闲置费用,是企业自身在开拓市场过程中的机会成本,应当由企业自身负担。而供电部门也利用自己对电网的垄断,对非电力系统的发电企业的电力压价上网,并以趸售接管为同价上网的条件。
照例说,用户申报了管道煤气,那么煤气公司就要提供通气所要求的所有条件,包括管道的设计、铺设、安装、通气等。然后,用户就使用、交费。煤气公司就通过用户的使用而获利。但是现实的情况就是,煤气公司通过收取初装费,来购置设备、安装管线,其实这些理应已经包含在用户使用煤气费用中的了,煤气就利用其垄断行业的地位:仅此一家,你要使用就必须按照我们的要求。好了,现在取消初装费后,那么购买设备、安装管线这些费用该怎么办?暂时,煤气公司说法:红线外的煤气公司负责(这点作为公用事业来说是肯定的),红线内的发展商负责(这费用照以往例子来说很大可能又是归“房奴”的了)。 sigh……
作为市政公用事业,就是要为民生服务。垄断行业不能利用行政等手段来无偿获得其企业发展所必需的投入。
打破垄断行业“霸王条款”最好的办法就是引入竞争,这样才可以给广大人民群众最大最多的利益。比如,手机收费方面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,现在起码实行了意义上的单向收费了,这个可是我们盼望了五六年的了。
